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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日
發文字號:工程管字第09300001450號

主旨: 請自即日起依修正後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施工查核辦理情形季報表格式」按季填報查核結果函送本會備查,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 依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第十條規定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二、 查「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業要點」業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函頒,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其中初評作業除將依各查核小組提報之季報表進行書面審查外,本會亦將就受考查核小組運作情形實地查證。請各機關查核小組確依組織準則與作業辦法規定,辦理查核相關事宜。對於上網填報查核結果與相關資料,請務必列為執行重點,本會將依資訊系統填報內容,作為考核之依據。
三、 旨揭表格自即日起適用,惟自九十三年四月提報本年度第一季查核季報表起,請由本會資訊系統印出該表,並循行政程序函送本會備查。
四、 旨揭填報格式,可至本會資訊網站(www.pcc.gov.tw)之「下載區」下載。

正本: 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副本: 本會工程管理處

附件: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辦理情形季報表( WORD格式(doc)PDF格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