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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共同供應契約推動小組」第十二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正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第二會議室
參、主席:楊處長錫安                 記錄:謝基政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伍、主席報告:(略)
陸、報告及討論事項:(略)
柒、結論:
一、有關九十三年文康旅遊活動共同供應契約,因目前已無SARS紓困方案之適用,惟部分機關或有使用需求,原則請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局)儘速就九十二年原規劃完成之路線進行需求調查,並由具需求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四十條洽中信局代辦採購及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二、為避免業者對於共同供應契約之反對聲浪,中信局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應於招標前與業者充分溝通,除邀請各公會舉辦座談會,有關召開座談會之資訊,請中信局依本法第三十四條公開於本會政府採購資訊系統。
三、關於共同供應契約系統所列電腦設備及到府安裝、保固費用,應列於同一平台供機關選購下訂,俾彙計訂購總額,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下稱中華電信)研議修正。
四、關於九十三年度媒體通路組合集中採購,請行政院新聞局於本次招標文件中納入適當之後續擴充條款,避免產生需求機關使用之空窗期。
五、為發揮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之滿意度評量機制效益,請工程會行文各機關多加利用,並得開放機關代號細碼(最多999碼),供使用單位同仁上網填報,另請中華電信辦理教育訓練時加強宣導。又各機關之總務(採購)單位針對使用單位亦得不定期進行意見調查並彙整上網提報,藉以提昇採購品質。
六、請工程會企劃處召集相關單位,就技術及法規層面,研議共同供應契約有關複數決標結果之詳細資料傳輸至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決標公告作業。
七、為配合「阿里山日出計畫及自由軟體發展推動方案」,請中信局於下期電腦設備招標時,於招標文件載明,需能提供雙作業系統(如包含Windows及Linux)之機型方能參與投標。
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