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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貳、開會地點:本會第五會議室
參、主席:楊處長錫安        記錄:陳尤佳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伍、主席報告:(略)
陸、業務單位報告:(略)
柒、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中央信託局報告油料集中採購情形:詳書面資料。(內政部警政署後續電告月平均用量五萬公升以上部分,於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分別與中油公司及台塑公司議價結果:高級柴油,按牌價折讓2.66%;九五無鉛汽油:按牌價折讓1.66%,決標單價較九十一年自辦共同供應契約之單價為高,據廠商表示無法降價之主要原因係中央信託局收取1%代辦手續費。)
捌、提案討論:近來接獲機關反映中央信託局代辦集中採購之決標價格偏高,應檢討改進案,中央信託局說明詳如書面資料。
玖、結論:
一、請國防部提供一般性用油之決標單價與中油公司牌價之比較資料,並說明油料之管控情形。
二、建議中央信託局降低大批量集中採購代辦手續費,以爭取廠商之降價空間。
三、請中央信託局擇定項目研究試辦採允許不同決標價,以兼顧產品品質差異及價 格合理性之最有利標或最低標之複數決標。
四、有關建置衛材及藥品共同供應契約交易平台乙節,請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參考現行各機關自行辦理聯標之概況協調整合。
五、有關「中央機關財物集中採購實施方案」修正案,請循法規修正程序研擬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提報下一次會議討論。
六、為了解各機關辦理藥品集中採購情形,未來邀請相關單位至本小組簡報。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