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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共同供應契約工作小組第36次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民國96年7月24日上午9時30分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會議室
參、主席:楊處長立奇           記錄:謝基政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表
伍、主席報告:(略)
陸、會議結論:
一、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報告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情形,洽悉。臺灣銀行表示未來後續擴充期限將延長為6個月,並視新採購案辦理進度,適時分次展延契約有效期限。另鑑於資訊產品之生命週期較短,共同供應契約資訊產品於延長契約有效期限時,恐已非市場主流商品,未來本契約如有展延效期需要,請臺灣銀行於展延前,鼓勵各訂約廠商提供降價或促銷優惠予各機關。
二、臺灣銀行報告保固期滿後之後續數年維修服務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情形,洽悉。臺灣銀行目前似較著重於供給導向意見,針對訂購機關之需求導向意見較少徵詢,請臺灣銀行邀集各機關表示意見後,務實檢討可辦理之維修品項及辦理本契約之必要性。
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報告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之優惠條件線上徵詢功能開發情形,洽悉,另請中華電信將單一品項訂購數量達契約規定之大量訂購者,納入上開徵詢功能中。至於符合各共同供應契約之大量訂購規定,機關洽訂約廠商另行議定優惠條件之作業程序執行方式,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通盤考量法規面及實務面意見,並徵詢工程會法規委員會意見後,通函各機關依循辦理。
四、臺灣銀行報告95年度各機關利用其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單筆訂購金額達查核金額以上之訂單共計24筆。查目前已有臺灣銀行簽訂之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不允許各機關利用該契約辦理單筆訂購金額達查核金額以上之訂單,惟是否擴大適用至其他契約,由本小組彙整相關資料後,提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會議討論。
五、臺灣銀行報告95年度地方政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之相關統計資料,洽悉。為擬定未來推動地方政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以電子方式訂購之計畫,請臺灣銀行於會後提供93年至95年之統計資料,包括各地方機關以人工傳真及電子訂購之件數及金額比率,暨未能提供電子訂購之訂約廠商家數,並予以分析後送工程會研議推動計畫。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