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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共同供應契約推動小組」第十一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下午二時正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第一會議室
參、主席:蘇副處長明通代                 記錄:謝基政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伍、主席報告:(略)
陸、報告及討論事項:(略)
柒、結論:
一、有關九十三年文康旅遊活動共同供應契約,請交通部觀光局儘速規劃路線並進行需求調查,如確有續辦需要再行文本會,原則仍援前例指定觀光局辦理,並得洽請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局)代辦採購。
二、年度各品項共同供應契約之招標決標作業,請中信局注意時程規劃,避免產生空窗期,造成適用機關無法使用困擾;另中文期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請儘速依本小組九十二年十月三日第八次會議結論及本會九十三年一月七日工程企字第09300007781號函,儘速辦理招標作業,俾利各機關利用。
三、基於九十二年度成效良好,九十三年度媒體通路組合集中採購,原則仍依前例由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指定行政院新聞局辦理,並得洽請中信局代辦採購。
四、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下稱中華電信)於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內之是否為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選項欄位中,加入警示功能,減少使用者誤選之情況。
五、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之滿意度評量機制,請中華電信將不滿意及很不滿意廠商資訊,除傳送廠商檢討改正外,並另傳送予訂約機關依約核處,並請於統計表增加訂約機關處理情形欄,俾供適用機關查詢。
六、有關工程會政府採購網路論壇,機關人員反映部分廠商未依約交貨,機關認為有違契約精神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請中信局儘速查明妥處。
七、關於國立臺灣大學建議九十四年度國外期刊採共同供應契約辦理乙案,請中信局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討會議;並請一併調查圖書館、研究機構及學校等機關,是共通需求者,得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如有個案委託中信局辦理採購者,請先行徵求其他機構之需求情形,如二以上機關具共通性需求品項,亦可採共同供應契約辦理。
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