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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一般房屋建築費」及「一般辦公室翻修費」

鑒於113年度以後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一般房屋建築費」及「一般辦公室翻修費」之計算方式(工程經費組成項目重新歸類)相較先前有大幅度變動(實質總工程經費並未改變),為使機關人員瞭解及正確使用編列基準,本會重新編撰編列基準之使用說明(含提供試算工具),俾各機關據以核實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