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標案例名稱:關務署高雄關第六貨櫃中心儀檢站建置工程
工程類型:建築
工程生命週期階段:□計畫 ■設計
項目 |
說明 |
案例概況 |
整體計畫包含工程標及儀器標,本案例為地上2層SRC構造物之工程標;樓地板面積958.46平方公尺,預算金額8,153萬6,940元,工期482日曆天;流標21次歷時約18個月決標。 |
流標主因 |
一、未即早務實檢討流標原因:本案未即早確認需求,未將設計及預算調整到位,一再招標流標未務實檢討,僅採取增加預算或減項發包,以密集發包方式測試市場。 二、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本案工址位於港務管制區內,機料人力進出皆須提前申請。另為配合儀器標施作,相關施作期程涉及儀器部分,訂有3大項目須同時開工,廠商調配工班無彈性。 三、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招標文件之建築物工址與原計畫內容不同,爰計畫經費額度無法容納基地變更增加之面積及工項。原編預算亦未考量挑高及大跨距特殊結構,及位於港務管制區內運輸成本。 四、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圖說內容有諸多與法規及契約不符之處,例如廠商須自行現場勘查調查並自行承擔責任、施工地區樹木移植風險轉嫁廠商、施工設計圖歧異以建築師指示為準、未標示工程所必須部分廠商應依指示施作,不得推諉或要求加價賠償等。又如本案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卻訂定特定資格條件,例如屋面彩色鋼板、金屬浪板要求提供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建議處理情形 |
一、應掌握全生命週期,務實檢討並落實執行:從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及市場行情務實檢討設計內容及預算。本案有挑高、大跨距構造,機關得專案研析另列項目費用,並應將間接工程費、工程預備費及物價調整費(自計畫估價基準年至完工年之物價變動皆納入評估)等納入考量,以編列合理計畫經費。 二、即早確認需求並修正招標內容,勿以發包測試市場:招標階段之基地位置、部分項目皆與原計畫不同,主辦機關應即早確認需求,務實檢討一次到位,勿抱持測試心態,非累積一定流標次數始檢討流標原因,以免延誤計畫。 三、技術服務廠商應善盡設計責任,機關應善盡履約管理責任:技術服務廠商應提出符合原計畫之合理設計方案與經費,適時檢討優化設計內容。機關應落實設計之履約管理責任進行檢核,除符合原需求外,並逐項考量材料、設備、工法及施工環境條件,不超預算或過度設計,致無法發包一再修正計畫追加預算。技服廠商於設計過程如發現預算及工期等條件不足,應即時向機關反映。 |
機關參採情形 |
一、依實際價格編列預算:修正計畫將間接工程費、工程預備費及物價調整費等納入考量,並依特殊構造(挑高、大跨距)設計及預計發包時市場行情編列預算,預算原為5千多萬元,檢討後調整至8千多萬元。 二、於契約內載明人員進出須配合管制區申請,並由招標機關代為申請。 三、刪除上述流標主因提及之不合理契約內容。 |
*相關照片或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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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工程完成示意圖及配置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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