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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WTO「Factual Summary of Points Raised Cambodia」

(一) 柬埔寨自1995年七月三十日起實施新政府採購制度,其採購方式有以下五種:1.國際競標;2.國內競標;3.國際採購;4.國內徵求;與5.直接購買或簽約。其中,國際競標及國內競標均採公開招標,但二千萬里爾(約五千美元;Exchange 1 USD = 3,900 Riels)以下的採購案限制外國廠商參與;二億里爾(約五萬美元)以下的工程採購以及一億里爾(約二萬五千美元)以下的財務採購採國內競標;上述門檻金額以上的採購則採符合國際標準的國際競標方式。至於其他三種採購方式,則不需公開競標也不禁止外國廠商參與。(二) 柬埔寨的國際競標與國內競標通常採最低標決標,但在一些緊急採購、小額採購或軍事設備補給採購情形下,仍有偏好當地廠商情形。(三) 目前柬埔寨尚無申請加入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意願,已有會員國提出希望柬埔寨能在政府採購透明化工作小組架構之下確保其政府採購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