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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重點摘要

(一)在二OOO年時,委內瑞拉的政府採購市場總金額約一百億美元,約佔其GDP之9.4%,其中80% ~ 85%為進口貨品。
(二)委內瑞拉並非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簽署國,其政府採購現況仍有偏好當地廠商情形及保護國內產業政策措施,例如:機關得對國內產製加值部份20%以上之採購,以高達15%之優惠比率辦理,對中小企業之優惠比率可提高至20%。
(三)委內瑞拉政府採購之規範可見於二OO一年十一月三日所修訂的招標程序法(Decree Law No. 1.555),該國政府採購採分權制,並無一特定的政府採購主管機關。其生產貿易部下所屬的政府採購統轄委員會(Presidential Government Purchasing Commission)監管各政府機關財物、勞務及工程方面的採購計畫案。生產貿易部下另有一國家採購服務中心(National Procurement Service)則提供各機關採購資訊服務,落實採購程序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