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約用人員進用公告表
職稱 |
約用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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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3 |
性別 |
不限 |
工作地 |
臺北市 |
上網期間 |
自113年9月2日~113年9月1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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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一、 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 二、 具個人電腦基本操作及中文輸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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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政府採購申訴及調解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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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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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s://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謝慧玉小姐收(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 薪資:每月34,750元整。 (三) 請於113年9月16日前寄出(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與白天聯絡電話,合者擇優通知應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得視應試結果擇優錄取,並視需要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02)87897651 謝慧玉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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