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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願景及其意涵
◆本會願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自84年成立以來,即致力健全公共工程制度,加速公共建設執行,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為因應國家公共建設未來發展之需要,工程會依循「人本」、「優質」、「永續」三大核心價值與信念,擘劃21世紀台灣公共建設的新願景,未來施政主軸將優先推動馬總統提出的「台灣經濟新藍圖-愛台12建設」,帶領台灣經濟再造新的紀元,並配合行政院政策方向,推動興建符合環境保育、社會公義及經濟發展的永續公共建設。


◆實施策略及具體推動措施


公共建設的推動應全盤考量、尊重多元,以全民長遠福祉為第一優先,推動過程應審慎評估工程建設之必要性、可行性後,依優先次序推動。工程會在有限人力與資源下,貫徹「鬆綁與重建」、「啟動愛台12建設」及「推動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之施政主軸,積極研修主管法令,以提升政府採購效率、激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實施策略及具體推動措施均已納入年度施政計畫據以辦理,臚列如下表:




工程會之實施策略及具體推動措施


建構有效吸引民間投資愛台12項公共建設之機制


1.改善投資環境

(1)進行法令鬆綁與重建,研修促參法增加投資誘因,並兼顧政府與民間合理對等之權利義務關係。

(2)協助減縮土地使用變更前置作業審議時程,將現行約需3~5年之審議時程,縮短至1年以內。

(3)逐步建立民間參與各類型公共建設契約範本,並蒐集各類公共建設案例之招商文件及契約,提供作業參考。

(4)強化促參資訊平台,重大促參計畫投資資訊英文化,促進投資資訊之國內與國際交流。

2.增加投資誘因

(1)建立協助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籌資機制,由政府、投資者與金融機構建立三方合約方式,協助投資者取得一定比例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2)附屬事業納入公共建設整體計畫,兼顧公共服務之提供及計畫之財務可行性。

3.兼顧社會公義

(1)建立廠商財務及經營狀況預警(退場)制度。

(2)建立促參案件識別系統。

(3)建立促參公共服務消費者反映機制。

(4)建立促參生態資產環境使用空間監督機制。

4.輔導與激勵並重

(1)建立愛台12建設民間投資之整合協調推動機制,定期列管掌握進度,並協助協調排除推動障礙。

(2)建立地方政府及投資機構輔導提案技術服務機制,協助篩選具有促參機會之閒置土地或空間及建立機關履約管理機制。

(3)研訂激勵獎金發放要點,再啟動促參簽約激勵獎金發放制度。

(4)協助主辦機關辦理招商及發布招商資訊,並與外國商會合辦商機說明會及座談會,擴大投資資訊宣傳與交流。

(5)賡續補助各機關辦理促參前置作業費用,並發放地方政府擴大獎勵金,鼓勵及輔導地方政府大力推動促參業務。

(6)檢討金擘獎申請資格,賡續辦理金擘獎頒獎事宜,擇優獎勵績優政府機關、民間機構及顧問團隊,並進行宣導及觀摩。

(7)賡續辦理促參案件訪視輔導及督導查核,協助主辦機關掌握前置規劃作業及履約管理階段之作業重點,提升案件管理品質。

5.培育推動促進民間投資人才

(1)結合各主辦機關規劃辦理相關促參基礎、進階班訓練。

(2)辦理促參專業議題研習會。

(3)推動促參作業線上學習,強化促參財務分析能力。


結合科技力量,推動永續公共工程


1.從全生命週期觀點,建立永續公共工程指標,積極發展本土化之作業模式。

2.建構永續綠色採購環境,研修「政府採購法」,明訂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訂明節能減碳相關措施。

3.妥善運用統包制度,就節能減碳或其他必要性能上嚴格要求,鬆綁技術性的規範,期能有效鼓勵廠商引進節能減碳新技術、新工法,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

4.辦理研討會、講習訓練、工地觀摩等,宣導永續公共工程理念。

5.頒發永續及節能減碳金質獎,獎勵績優的永續公共工程案件,提供各機關正確的思維及觀摩對象。


擴大推動品質管理機制延伸至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


1.建置及推動規劃設計階段品質管理制度

(1)建置規劃設計品質管理相關機制,以提升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之品質。

(2)落實預算審議品質管理機制,確保國家資源作最有效之利用。

(3)建置與整合公共工程性能(成效)規範,以提升國內工程技術水準。

(4)辦理規劃設計品質管理教育訓練,建置與推動規劃設計品質管理評鑑制度。

(5)檢討落實專業簽證相關制度,以落實專業分工,建立工程人員專業形象,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施工品質

(1)修正「政府採購法」,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法律位階,健全品管環境。

(2)督促中央及地方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依政府採購法第70條規定,加強查核管溝及路面等工程,並辦理相關檢試驗,以提升施工品質。

(3)強化對公共工程材料檢試驗之管理,加重監造單位材料抽驗責任,以提升公共工程材料品質管理。

(4)持續委託各代訓機構辦理品管人員培訓,並與各工程主管機關合辦相關品管訓練,以增加監造人員與工程主辦人員之工程知能。

3.建置及推動營運與維護階段之品質管理與延壽制度

(1)建置維護及營運管理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核各機關填報及維護情形,並將系統維護經費納入年度經常性支出,以達系統永續經營之目的。

(2)減少閒置公共設施及提升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建設及資源浪費。

(3)建立公共設施延壽評估與推動機制,定期檢討分析公共設施維護作法與成效,將政府投資作最有利的分配與利用。


推動政府採購網路化,建立優質採購環境


1.維護更新「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統一招標及決標資訊;發行政府採購公報電子版,達成節能減碳目的。

2.推動電子通知決標資訊,於機關傳輸決標公告後,系統主動通知已訂閱本項服務之廠商標案決標資訊。

3.推動電子領標,提供廠商24小時網路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並推動網路公開閱覽招標文件,節省廠商往返機關時間與人力。

4.推動「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以網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減少機關採購人力,降低政府支出,提升採購效率。

5.建置整合性政府電子採購系統,整合既有各系統於單一服務窗口,簡化採購流程,降低機關人員操作不便。

6.建立政府採購倉儲系統,提供決策參考;建構線上學習體系,辦理採購人員訓練,提升作業能力。

7.通過ISO27001資訊安全認證,提供政府採購安全交易環境;進行滿意度調查,持續改進政府採購網路使用效益。


提升工程相關產業競爭力,並與國際接軌


1.研議改善技師執業法規制度,輔導工程技術顧問業健全發展:研修「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健全工程相關產業環境,建立與國際接軌之機制,並透過法規鬆綁,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工程技術顧問專業服務品質。

2.建立國際業務開發平台

(1)成立「促進營建業赴海外發展推動小組」,研議國家營建產業相關政策之意見,作為政府政策制定之參考。

(2)輔導民間成立產業策略聯盟,達到資源整合之功效,擴大服務範圍,達到經濟規模效益,增加進軍海外市場的成功機率。

(3)輔導民間成立海外建設產業智庫,蒐集國際市場商機、人力、機具、材料等資訊,提供業者市場訊息及諮詢診斷服務。

3.推動與其他國家專業技術人才之相互認證,以取得跨國執業資格

(1)積極參與國際工程組織,促進人才國際流通,結合各界資源與國際組織進行交流,透過國際性機制相互認證技術、學歷等。

(2)推動簽署雙邊或多邊相互認許專業技術人才執業之協定或協議,協助國內專業人員取得跨國執業資格,提升廠商國際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