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技師
(資料提供:台北市林業技師公會)
森林與林業在當前自然環境保育與減緩地球暖化方面扮演著一定程度之重要角色,故森林之保護與林業妥善經營為政府當前施政上重要一環,林業技師公會甫於本(100)5月2日正式初創成立,會員僅有8位,但每位技師均具有法定技師之資格外,都曾在國內林業機關服務40年以上之豐富專業技能,在林業經營中無論育林工作各階段技能、保林護林、治山防洪至木材利用、森林育樂事業之推展、森林與林地之調查皆有實務上之經驗,今後如接受政府機關之委託或授權辦理林業及林業工程之研究、分析、規劃、設計、育林、保護、經營、調查、評估、管理等業務,必能發揮各技師之專長,協助台灣林業之發展與改進,另如有民間林業公司、建設公司對於造林綠美化樹種之選擇與評估等向本會提出諮詢時,本會皆樂意為大眾答覆與服務。
本公會因屬初創,目的事業主管尚未於“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條中加入林業方面應實施林業技師簽證之項目前,林業技師將接受公、私機關團體及個人之委託辦理林木之材積調查、造林之樹種選擇、林木疏伐、間伐之調查與評估、森林用地變更為其他用途之協助審核、森林育樂事業之規劃與改善等業務。
以林業專業技師之觀點對於目前公、私機關及團體於選擇植樹(如行道樹)對樹種選擇方面茲提以下4點供電子報讀者參考:
◎林業技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農業部
◎林業技師職能分析(pdf檔)[資料來源:考選部]
第18條:公有林、私有林之技術職務;造林業及伐木業技師
第38之6條第1項:樹木保護與管理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者,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林業、園藝及相關專業技師或聘有上列專業技師之技術顧問機關規劃、設計 及監造。但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關及公法人自行興辦者,得由該機 關、機構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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