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2年實務歷練審查申請須知下載網址(考選部):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rols/wHandEditorExtend_File.ashx?Fun=Menu&menu_id=235&item_id=235&file_id=1666
2.實務歷練採認申請表(須知之附件二)填表說明:(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Content_List.aspx?n=F7376EA5ABF578F3)
(1)得採認經歷之任職機構類型、實務經歷內容、單元數及專業指導人資格,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第 7 條及第 8 條規定辦理。
(2)任職機構負責人及專業指導人應親自簽章,經歷及工作單元內容及有無考試規則第 8 條第 4 項(專業指導人不得為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服務機構或其專業指導人受停業處分期間之實務經歷不予採計)情形之聲明,如有不實應負法律責任。
(3)專業指導人欄之「技師科別」、「技師證書字號」與「技師執業執照字號」無者免填,並請檢附技師證書或執業執照、任職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
(4)本表後應附具任職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及以任職機構為投保單位之勞工保險紀錄,且投保期間應與所載工作經歷起迄時間相符;專業指導人非執業技師者,需附具任職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服務證明需載明其所任職務及工作內容。
(5)任職機構非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營造業或政府機關者,屬公司型態者應填寫公司統一編號,非屬公司型態者需檢具該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組織章程或其他足資證明任職部門實際辦理大地工程相關業務之文件(例如公司組織表及各部門業務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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