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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

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於115年5月7日修正完成

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1150009847號函修正

 

註:98年莫拉克颱風、114年丹娜絲颱風災後復建工程係以特別預算方式辦理,不適用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