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稱:基隆市仁愛區行政大樓新建工程漏水缺失
工程類型:建築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階段:□設計 ■施工 ■維護管理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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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況 |
系爭工程於96年4月17日驗收合格,96年5月10日機關交由營運廠商進駐即發現漏水情事,保固期間,施工廠商雖多次進行保固修繕但均未完成修復。施工廠商多次推諉大樓地下室漏水應為使用單位管理維護不當所致。為釐清發生瑕疵之原因或其責任歸屬,經雙方同意委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下稱鑑定單位)進行檢驗或調查工作,鑑定單位認為施工廠商就地下室「複壁」漏水責任應負責任之比例為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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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問題原因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就系爭工程地下室複壁漏水原因分析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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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1.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9款規定情形,經本會審議判斷駁回廠商之申訴,招標機關已將該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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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照片或圖說(相關照片感謝鄭明昌技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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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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