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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論壇

簡介

政府採購法是一項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法律,適用全國各機關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它不但建立公開化、透明化、合理化、國際化及公平化的採購制度,也落實了採購效率及採購品質之提升。無怪乎,政府採購法在立法院審議期間,曾有委員以「行憲五十年以來最重要的法案」來強調本法之重要性。

政府採購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正式施行,確實為政府採購帶來一番新的氣象,但不可諱言,新採購制度制度的實施,必然對部分採購作業造成衝擊,而站在第一線的採購採購人員更需要一段學習及調適的過程。有鑑於此,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能白上任以來,除肯定政府採購法令之推動外,並特別指示成立「政府採購網路論壇」,一方面作為採購人員辦理採購之經驗交流,一方面亦可建立採購法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參與政府採購之機關或廠商互動的管道,各界更可利用此一管道就政府採購法令之適用或執行之困難,提出建言及批判。

討論區

開放各界利用此一討論區,上網分享辦理政府採購之經驗交流並對政府採購法令提出建言及批判,此外,公共工程委員會亦將本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之角色參與互動性之討論;對於各界所提出之建設性意見及批評,亦當錄案作為未來檢討法令或評估執行成效之重要參考。

使用須知

  • 參與討論者請提供具建設性之意見或資訊,避免流於無意義的謾罵或情緒性之攻擊。
  • 為維護「政府採購網路論壇」論壇之品質,凡惡意攻訐、人身攻擊等不當言論,系統管理者有權予以刪除。
  • 如對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法令之適用或執行有疑義,請以正式行文、電子郵件(gpl@mail.pcc.gov.tw)或傳真(02-87897604)方式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洽詢。
討論板名稱 說明 文章 回應
工程類 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 3842 8694
勞務類 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2761 6614
財物類 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1970 5026
綜合類 非屬前三者之共通性問題,例如監辦、招決標方式等。 5398 1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