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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第九次會議紀錄
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


第9次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93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整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三會議室
參、會議主席:楊錫安處長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表 記錄:陳信瑞
伍、主席致詞:略。
陸、決議事項:
案由:關於各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洽請本中心指定之專業機關代辦工程採購,是否研訂統一收費標準,提請討論。
決議:為研訂合理之代辦工程採購收費標準,請本中心指定之專業代辦採購機關,依下列事項辦理後,再行開會研商:
(一)內政部營建署:
1、請就代辦工程之性質、類別、規模及專業技術予以分類,研訂一般性工程之統一代辦費用收費標準,並研議調降目前收費標準之可行性。另如屬簡易型工程(例如:工程性質單純卻因規模較大而造成採購金額較高者)或特殊性工程(例如:需高度專業技術能力或介面整合龐雜者),得視個案特性另議定之。
2、併請研議區分不同採購金額之工程案件,適用不同收費標準之可行性,例如:個案採購金額越高或該洽辦機關洽請代辦案件越多,即可適用較低之收費標準或折扣優惠等措施。
(二)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請研議區分不同性質之開發案件,適用不同收費標準之可行性,例如:科學園區、社區及工業區等開發類別。
(三)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請就上開事項提供意見供參。
(三)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請就代辦工程技術服務(區分代辦委託設計監造及委託專案管理)之勞務採購性質,其代辦採購費用之計算方式提供意見供參。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