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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貳、開會地點:本會第三會議室
參、會議主席:楊處長錫安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紀錄:張世傑
伍、主席致詞:略。
陸、決議事項:
一、內政部營建署受理中央機關洽辦一億元以上工程採購,因洽辦機關缺乏工程專業知識與經驗,有必要一併洽請代辦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採購者,基於工程採購專業之一貫性,請內政部營建署一併代辦;如確有困難,請改洽中央信託局代辦,並提供標準作業程 序指導。另請內政部營建署推薦建築工程方面的專家學者名單給工程會,登錄於「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專家學者名單資料庫,供機關參考。
二、關於 院長指示,針對發包中心法制化進行規劃研究以提供決策參考,請內政部營建署就目前建築工程業務提出現況分析,至少區分為代辦公有建築工程及自辦工程(如社區、國宅及眷村工程)二類分別評估。該報告應包含所需專業人力之評估。
三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綁標向為各界所詬病,請內政部營建署基於專業及豐富經驗,比照本會訂頒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提供「工程規劃設計綁標行為態樣」,以利分送各機關參考。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