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第四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九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三會議室
參、會議主席:楊錫安處長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紀錄:陳信瑞
伍、主席致詞:略。
陸、決議:
一、有關本中心工程專業採購機關就本中心九十二年六月十日統一發包字第○九二○○二三五九五○號函附件三所列各項採購,其分工及代辦機關所提供之辦理情形詳如附件一。分述如下:
(一)內政部營建署:計畫代辦三十一件。其中十三件已完成代辦作業,尚未完成代辦作業者十八件,除由本中心督請該等機關儘速辦理洽辦事宜,並請內政部營建署協助辦理並完成代辦作業。
(二)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計畫代辦四件。除第四十七案及第五十案已洽辦並預計本年度第四季辦理招標作業外,第三十二案及第五十四案已由本中心函請代辦在案,因事涉該局組織職掌,正函請交通部同意受理代辦中。
(三)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目前暫無代辦案件。
二、有關專業採購機關人力不足乙節,內政部營建署已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專業人力需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亦表示將於近期召開會議研商,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依 院長提示事項協助處理。另內政部土地重劃局目前尚無代辦案件,九十三年度如有代辦採購且需專業代辦採購人力支援者,請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需求,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協助處理。
三、另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提供本中心九十二年度第一季成效檢討案中提及之「共同供應契約」節省人力之相關資料乙節,請工程會儘速提供。
四、針對 院長於行政院第二八四五次會議提示,關於尚未決標之專業代辦採購案件,請專業代辦機關儘速辦理乙節,請各專業代辦機關將代辦採購作業所需時程提供予洽辦機關,並協助辦理相關採購作業,以免影響預算執行及本中心代辦成效。
柒、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