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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第三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整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五會議室
參、會議主席:楊處長錫安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紀錄:張世傑
伍、主席致詞:略。
陸、決議:
一、關於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因代辦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工程,致十月底前無法新接其他工程採購之代辦業務乙節,請內政部營建署於下次檢討會時就含規劃設計之全程代辦及不含規劃設計之部分代辦,分別分析代辦能量,及目前人力配置提出專案報告。
二、關於屏北高中籌備處所提 工程 PCM協議書與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工程採購作業手冊內容出入甚多之問題,請內政部營建署積極協助辦理。
三、關於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請本中心依工程性質、工程所在地區,指定代辦機關以確保工程順利完成乙節,仍請洽辦機關先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規定自行洽辦。如確有困難,再函請本中心協調。
四、臺灣電力公司建議本中心 建置代辦採購進度線上查詢系統並定期提供相關統計報表乙節,請各代辦機關研議建置於代辦機關網站。至於建置財物採購價格資料庫,俾利採購相同或類似器材,編擬預算分析或訂定底價之參考乙節,由於共通性財物可由共同供應契約資料庫查詢,非普遍性財物因規格、需求條件各異,本中心目前尚無此規劃,如有需要可逕洽其他機關查詢參考。
五、九十二年度計畫洽請專業機關代辦之採購,請各洽辦及代辦機關檢討目前作業情形提報,並納入列管。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