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 108 年 1 月 2 日鑑定報告原因為:
一、輕忽地下箱涵結構劣化情形 民國 69 年規劃設置之雨水下水道箱涵,箱涵頂版鋼筋鏽蝕 嚴重,混凝土保護層開裂、結構無法發揮其應有強度(頂版 混凝土強度僅餘 78~110 kg/cm2 間),致路面過載時會發生 突然性之脆裂塌陷。設計規劃階段未對本案箱涵現況充分 瞭解,輕忽劣化情形。
二、未對潛在危害之狀況擬定風險管控對策 利南街周邊包含新興路與利南街口前已設有「大型車輛(9 噸以上)禁止進入」之警告標語,該區周邊巷道狹窄無法提 供工程車輛進出動線,廠商未考量重型工程車輛機械出入 之風險,致吊車荷重超過老舊箱涵之極限負荷而突然塌陷 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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