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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標案例名稱: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

工程類型:道路運輸

工程生命週期階段:□計畫        ■設計        

項目

說明

案例概況

全長4.5公里道路橋樑工程,包括跨越國道1號高速公路橋梁、穿越台鐵箱涵、兩側道路箱涵、與7座橫交橋樑改建。預算金額新臺幣34億208萬元,工期1,825日曆天,流標6次歷時13個月決標。

流標主因

一、不當刪除工程會契約範本公平合理條款例如刪除契約書第11條第(六)款第5目「因監造單位/工程司遲延辦理查驗,致廠商未能依時履約者,廠商得依第7條第3款,申請延長履約期限;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而此為契約範本之公平合理條款。

二、未妥適考量工程特性訂定工期本案涉及跨越國道1號鋼橋、穿越台鐵地下箱涵及大埔截水溝堤岸等,未妥適考量其施工界面之複雜性,合宜訂定工期。

三、未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三層級物調機制:雖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惟將中分類及個別項目指數條款刪除,僅保留總指數物價調整約定。

建議處理情形

一、建議恢復工程會契約範本公平合理條款:建議通盤檢視契約,如有刪除工程會契約範本公平合理條款情形,應予恢復,以維廠商權利。

二、建議將他機關配合作業時程及汛期影響納入評估,合理訂定工期本案涉及跨越國道1號高速公路橋梁及穿越台鐵箱涵,且施作道路位於截水溝兩側。爰建議將他機關配合作業時程及汛期影響納入評估,合宜訂定工期。

三、建議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三層級物調機制建議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三層級物調機制,以因應物價波動情形。

機關參採情形

一、恢復原刪除工程會契約條款

二、依工程特性合理訂定工期:履約期限由1,485日曆天增加為1,825日曆天

三、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三層級物調機制。

*相關照片或圖說

說明: 工程完成示意圖

工程完成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