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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中山樓與全民共享 民間參與是不二選擇

發稿單位:技術處
發稿日期:94年9月28日
陽明山中山樓與全民共享 民間參與是不二選擇
針對近來部分人士及民意代表關注陽明山中山樓未來定位問題,行政院工程會再次說明兼顧其歷史文化原貌及活化回歸全民共享之立場及多贏目標。
首先,工程會表示推動「陽明山莊會議展覽訓練相關設施促參專案」,絕不會動到現有珍貴建築及文物之一瓦一片!而將會依據文資法「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及促參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規劃作業。由於中山樓已被列為台北市市定古蹟,未來委託民間營運時,民間必須依文資法提出再利用計畫經台北市文化局審查通過,始得據以營運,工程會也將訂定各項設施的分級再利用管理規範,確保民間營運之後能夠確實保存其歷史意義與文化價值,而且不毀損珍貴建築及文物。
至於委託營運部分,則限配合陽明山莊範圍內其他會議、研習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整建、興建與營運,年期暫訂為50年。
其次,工程會表示,民眾長久以來一直存著「到底誰去過中山樓?」的疑問,即便在完成國民大會任務後,依然維持神秘面紗,除非事先提出導覽申請,國人難以進入中山樓一窺其優美的建築及歷史風貌。因此,在文化資產保存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雙重加持之下,不破壞中山樓的一磚一瓦,引進民間參與陽明山中山樓古蹟的活化再利用,除能讓國家珍貴資產回歸全民共享外,更能增加台灣國際行銷的機會。
所以,行政院為了推廣中山樓的文化價值並且提升公共服務的質與量,同時與緊鄰的國防部訓練班整體運用以提升使用效率,指示工程會、國防部及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推動「陽明山莊會議展覽訓練相關設施促參專案」,並以國家級國際會議中心為主要定位。
工程會最後再次重申,尊重並維護中山樓的文化價值與歷史意義,並且活化利用中山樓及陽明山莊的相關訓練會議設施,是陽明山莊促參專案的最終目標,政府會以最審慎嚴謹的態度,詳訂民間參與的項目以及應遵守的規範,而且文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必須踐行的古蹟再利用、開發許可、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等審議程序,一樣也不能少,促參法對於引進民間參與的程序也有公平、公開的競爭及評審機制,相信可以在確保政府公共建設目的並兼顧民間參與效益的前提下,把陽明山莊,特別是神秘已久的中山樓開放出來,讓中山樓甦醒、復活,並且能持續獲得民間到良好的照顧,讓全民共享。(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