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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已有成效 擴大適用工程採購

為簡化政府採購作業流程及減少列印紙本文件,工程會104年起推動全國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過去以未達公告金額且採購性質簡單之「財物採購」案件為適用對象,自110年10月1日起擴大納入工程採購,以增加電子採購效益。

工程會表示,為節省機關及廠商作業時間及成本,自104年起,已就未達100萬元之簡易財物採購,設計較簡便之電子報價機制,廠商24小時皆可直接透過網路領標及報價,報價資料均以電子憑證簽章加密,隱密又安全,機關利用線上開標決標,決標後簽訂電子契約,採購流程全程電子化。

工程會指出,電子報價單機制成效良好且件數持續成長中;以110年為例,全國各機關採用電子報價單機制辦理者,共計4,092件採購案,較104年上線初期(756件)增加4倍;110年吸引廠商用此簡易方式報價亦逾8千次,以每次可節省廠商約2,400元、5小時作業時間及26.88公斤之碳排放量估算,可節省廠商之人力、交通費、影印成本及時間等相關成本約1千8百萬元、3.8萬小時及20萬公斤之碳排放量,作業省時、省力、省錢又環保,有效降低廠商參與政府採購之成本及時間。

經工程會訪談廠商及民眾,均表示利用電子報價機制參與政府採購相當方便,希望擴大應用範圍。為此,陸續擴大適用於押標金、比減價之案件外,並經徵詢工程產業相關公(協)會及廠商之意見,同時邀集機關試辦,再與內政部合作介接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登記資料後,自110年10月1日擴大適用工程案件;此類案件於工程廠商投標時,系統可即時比對廠商是否合格以減少廠商誤投標情形;機關開標時可再檢查一次合格性,以避免疏漏及錯誤,有效提升採購效率。

工程會表示,目前規劃中之採購電子化提升機制包括無退票紀錄證明、納稅證明之介接,並與臺灣票據交換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協同合作開發系統,預計111年下半年完成測試後正式上線,持續擴大電子採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