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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一時,民眾利益卻不容被任意犠牲

發稿單位:工程會技術處
發稿日期:94年11月08日
聯 絡 人:林嘉洋
聯絡電話:(02)87897558
選舉一時,民眾利益卻不容被任意犠牲
針對台北縣環狀捷運線BOT案日前被台北縣某特定縣長參選人以刻意污衊方式拿來作為炒熱選舉的議題,工程會今天鄭重澄清,並深表遺憾。
這些不實指控包括:將台北捷運環狀線說成高捷翻版,並認為融資模式高鐵化、發包模式高捷化、路線開發隨便劃及公司營運自弊化等;工程會強調,公共政策的推動,要以全民福祉及公共利益為前題,無論哪一個政黨,都不可以藉由不實的指控,而影響正當的政策。
工程會指出,高雄捷運BOT案是在促參法未通過、實施之前,依據早期的獎參條例辦理,對於政府投資上限並無規定;而台北縣捷運環狀線BOT案則係依據促參法辦理。
依照目前的促參法的規定,政府投資額度不得高於民間,台北縣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總工程經費約為497億元,政府投資241億元,招商文件也明定民間投資不得少於256億元,也就是說政府投資比例一定小於47%,而民間投資額度必須大於政府,與高捷BOT案明顯不同。
另,台北縣捷運環狀線的融資是由得標廠商自行辦理,台北縣政府並未允諾為民間機構辦理融資擔保,況且路線與場站都係參照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最初的規劃。絕非某參選人士所稱「融資高鐵化、路線開發隨便劃」。
工程會表示,選舉是一時的,而政府的施政是永續的,推動的公共政策都是基於全民利益,審慎考量後所作的決定,在選舉期間被參選人以不負責、不理性的加以污衊,不但令人深感遺憾,同時也有違參選為民服務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