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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公布93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結果

發稿單位:工管處(共2頁)
發稿日期:94年4月14日
聯 絡 人:張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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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公布93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結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公布93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結果,在受評的27個中央機關中,成績最佳的前三名,分別為退輔會、衛生署及經濟部;而25個地方政府方面,前三名分別為台北縣、桃園縣及宜蘭縣。
工程會表示,目前依政府採購法設立之查核小組除工程會外,有中央部會署院27個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25個機關,合計53個機關,93年共計查核3,038件工程,較92年度之2,116件工程,增幅達40%。由於大部分查核小組的運作已上軌道,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考核成績大多都在丙等以上,其中,退輔會、衛生署、經濟部、台北縣、桃園縣、宜蘭縣、台北市及高雄縣更獲得優等,而法務部、國防部、中央銀行、海巡署、教育部、勞委會、環保署、文建會、交通部、農委會、台南縣、彰化縣、台中縣、新竹縣、花蓮縣、南投縣、屏東縣及台南市亦達到甲等以上,值得各界的肯定與鼓勵。
就查核工程標案之結果來看,中央27個部會署院所屬工程93年度共計查核1,129件,屬「優等」及「甲等」者,分別為19及626件;地方政府3年度被查核共計1,772件,屬「優等」及「甲等」者,則分別為28及661件。故中央各部會署查核結果為「優等」及「甲等」件數比率達57.13%,較地方政府的38.88%為高,顯示中央辦理之工程品質穩定性仍較地方為佳,此應與中央專責工程單位較多且人員素質較為整齊有關。
考核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執行績效,目的在促使各主管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確實依政府採購法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有效發揮第三級品管之查核功能,使第二級之監造單位及第一級之承包廠商落實執行。考核對象包含行政院所屬部會行處局署院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且按中央及地方機關分別評比。
工程會為辦理考核作業,訂頒有「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業要點」作為依據,績效考核作業分為「初評作業」及「複評作業」,其中「初評作業」又區分為「季報書面審查」、「實地查證」、「年度達成率審查」及「特殊績效」等4個分項。另為審慎客觀起見,實地查證時並抽樣選取曾接受各查核小組查核之工地,進行訪查,以了解其缺失改善追蹤情形,考核成績並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委員會進行複評後方正式定案。
工程會指出,整體而言,各受考查核小組對於查核小組機制之運作已漸趨成熟,其間雖發現有若干缺失,但均能積極配合改善,值得肯定。不僅如此,各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自91年底成立迄今,對於提昇公共工程品質及效率,功不可沒,而且彼此的良性競爭更使得查核素質提高,並得以確實使機關、監造單位及廠商更加落實三級品管,非常值得肯定。(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