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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正視缺工、料漲情形 並已協調提出因應作法

近期媒體報導,請政府正視缺工、原物料價格上漲,及因此造成公共工程流標之情形,工程會表示就物價上漲及缺工,已提出對策因應,另統計近年9成案件在2次招標內決標(因政府採購法規定第1次招標必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始得開標,第2次招標則不受限制),其餘未達1成之案件,經個案檢討均有其個別因素,工程會將督促主辦機關及縣市政府注意務實辦理,以使各項工程能順利進行。

就人工部分,工程會已分由短期及長期面提出對策,短期在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之前提下,於去年及今年與勞動部合理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110年9月營造業移工6,429人已較去年同期5,287人,增加1,142人。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已核定自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

上述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包括已刪除計畫百億元門檻、個別契約門檻由10億元降為1億元,並增加納入住都中心之社會住宅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部分,亦比照刪除計畫百億元門檻,個別契約門檻由10億元調降為2億元,並增加適用類型;目前民間投資興建公用事業、私立學校、社福機構、醫療機構、製造業重大投資廠房興建,及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交通建設、觀光遊憩、運動設施、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均得申請外籍移工。

另針對人工長期對策部分,工程會已偕同內政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確實要求施工廠商依規定設置取得證照之技術士,據以帶動技術證照之市場需求,以提升勞工尊榮感及待遇。另亦持續推動公共工程朝預鑄化及自動化,引導業界朝此方向辦理規劃設計,降低人力需求及改善現場作業環境。

工程會表示,針對物價上漲部分,已提出各項對策因應;首先就物價部分,除建立機制於源頭就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以穩定價格外,另就近期鋼料上漲情形,亦持續追蹤其上漲原因,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編列物價調整款,以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且工程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已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含材料及工資類)及總指數漲跌幅採3層級物調機制調整契約價金,減少廠商於履約階段受物價波動之風險,提升投標意願。

工程會自107年起,透過現地訪視及召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歸納此類公共工程流標主因為於預算編列未扣合需求或市場行情、工期編列未扣合實際需要(例如僅以補助期限訂定工期)及設計書圖條件不合理(例如規模過大未合理分標或特殊規格)所致。

為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工程會已就物價波動及人力需求等,提出相應之對策並展現成效,也將持續關注並隨時反應;此外,工程會亦將持續督促及協助各機關,就未能於2次招標內決標之不到10%案件,以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的角度,釐清流標真正原因並務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