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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商機第四波,停車場邀請民間來活絡

發稿單位:技術處(共2頁)
發稿日期:94年12月16日
聯 絡 人:陳世傑
聯絡電話:(02)87897826
促參商機第四波,停車場邀請民間來活絡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交通部共同主辦的「2005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對談」第4場次活動「民間參與停車場商機對談」,今天(16日)在台北六福皇宮飯店召開,會中由交通部提出具有促參商機的個案,開放民間業者瞭解,與會業者參與情形踴躍。工程會指出,這次將「停車場」提出來廣邀民間業者參與營運,是落實活化現有公共設施的政策。
交通部在此次商機對談中,共釋出24處現有停車場,包括花蓮縣吉安鄉停四(仁里)立體停車場、台中縣東勢鎮本圳加蓋(三民路)停車場、彰化市公兒二(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地下停車場、屏東縣政府立體停車場等,依據「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民間業者可以利用停車場進行營運的項目包括:一般及綜合零售業、餐飲業、一般及日常服務業等20項,可發揮民間創意的範圍非常廣。
工程會表示,由於停車場可容許經營的項目多,使業者在經營停車場業務時可以更為靈活,有利停車場案件自償率的提高,對業者而言是一大利多,而地方政府將路外停車場之興建及經營管理的商機釋出給民間參與,除有權利金或租金的收入外,更可活化現有公共設施。
工程會指出,由於過去部分停車場完工後,主辦機關未積極規劃營運,或有營運不善之情況,而近來輿論十分關注公共設施的閒置或利用效率不高的情形,因此,此次與交通部合作辦理商機對談,邀集民間業者踴躍參與,主要是期望藉由民間角度,引進企業化經營管理,發揮創意、參與營運,以提昇停車場之使用率,並創造企業賺錢、人民享受、政府省錢的三贏策略。會中除直接回答業者提問外,並提供各聯繫窗口資訊,有興趣參與的廠商可逕洽地方政府或交通部了解辦理民間參與事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