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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評選委員之選聘將有重大變革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單位:企劃處
發稿日期:95年9月21日
聯 絡 人:杜國正
聯絡電話:(02)87897635
採購評選委員之選聘將有重大變革
今日報載又有公共工程採購評選委員,疑似涉有行賄及圖利等罪行被地檢署約談及聲押。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行政院蘇院長上任以來,即對類似情形表示重視,並且指示工程會做一系列的變革。
工程會說明該會採購評選資料庫中,計有三千六百多名不同類別的專家學者,絕大多數專家學者均是潔身自愛、負責盡職地幫助各機關擔任評選工作,選出最優良的廠商,其功不可沒。但是不可否認的,也有極少數的委員涉案,造成政府採購制度受到質疑。
在最有利標制度方面,蘇院長早在今年3月22日行政院院會中宣示,最有利標機制要有所變革,讓各機關能真正公正與公平地找到最優良廠商。工程會隨即在5月23日訂頒「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明確規範最有利標的執行程序,例如評選委員會辦理廠商評選,應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逐項討論後為之;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評選委員會或個別委員之評選結果與工作小組初審意見有異,或不同評選委員之評選結果有明顯差異者,應提交評選委員會召集人處理,並列入會議紀錄。
另為充分揭露評選相關資訊,除現行法令規定廠商得申請閱覽評選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外,工程會刻正研擬要求機關於評定最有利標後,主動將評選結果通知各受評廠商,通知內容應包括全體出席委員及個別出席委員之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以接受社會公評。
為對最有利標案件加強監督查核,工程會已建置最有利標標案管理系統,使用機關輸入需求條件後,該系統自動隨機產生相對應領域的專家學者建議名單,且該建議名單人選為機關需求人數之三倍,供機關遴選之用,各機關除有特殊情形外,應利用該電腦系統產生之名單遴選評選委員,不得任意指定特定委員;另對於未利用電腦系統之委員名單及電腦篩選異常之情形,工程會將列為稽核小組或建請審計單位優先查核之對象。
該系統於機關傳輸決標公告後,會自動以電子郵件洽詢委員評選過程是否有異常情形發生,然後自動回傳並儲存資料於該系統,以利後續查處。工程會今後將藉由該系統主動查核異常標案,供隨時查核之用。並由各採購稽核小組及工程施工查核小組,針對採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案加強稽核、查核,主動發掘弊端。
在評選委員方面,工程會目前已函請各機關就以前所推薦的專家學者,考核其專業及品德操守後重新推薦;受推薦之專家學者除自我聲明誠信及品德操守外,尚需請其任職單位出具推薦書,以加強推薦機關對專家學者品德操守之查核。工程會還訂定一套除名原則,若評選委員有違法或評選不公等事實,工程會可依據該原則將該專家學者自資料庫中除名。
另工程會也已發函各機關,如接獲檢舉或發現評選委員有明顯評選不公、接受廠商邀宴、收受不法利益或圖利特定廠商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之情事者,應敘明事實函報工程會處理,截至9月18日止,已有20名專家學者自資料庫除名。
為確保各機關依公平、公正程序辦理政府採購最有利標之評選作業,工程會將持續檢討並研擬相關改進措施,以建立更為明確、嚴謹之評選機制,並督促機關正確執行相關採購業務,避免發生濫用最有利標及浪費公帑情形,以減少採購爭議,建構清廉、優質之政府採購環境。(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