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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推動促參賞罰並重,年終達成率低於80%之機關將被懲處!

發稿單位:工程會技術處(含附件,共4頁)
發稿日期:94年7月26日
聯 絡 人:陳世傑
聯絡電話:(02)87897826
行政院推動促參賞罰並重,年終達成率低於80%之機關將被懲處!
行政院今(26)日召開「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第21次會議,主持人副院長吳榮義表示,截至今日已簽約促參案件72件,達93年的85%,但簽約總金額僅270.2億元,離1000億元年度目標尚有一段差距,為有效達成目標,行政院將採取「賞罰並重」的策略,確實要求推動不力的部會負起責任。吳副院長同時也提示各部會要善用促參推動會的機制,協助就差臨門一腳的案件順利簽約。
另為提高各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業務之誘因,依據工程會研擬之「擴大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作業要點」,今年第1、2季共有臺北縣、苗栗縣、臺中市、高雄市、桃園縣、彰化縣嘉義市、臺中縣等8個縣市政府可獲得獎勵金,其中臺北縣上半年度促參簽約案件民間投資金額為35.5億元,可獲得獎勵金近5000萬元,居各縣市之冠,苗栗縣、台中市及高雄市則可獲得15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之獎勵金,再投入其他地方建設,對地方政府而言可以說是〝利上加利〞!
今天會中由工程會提報各主辦機關促參案件列管額度及辦理情形,吳副院長特別指示尚未達匡列責任額度的部會,須提報案件推動情形及趕辦計畫,至於年終促參責任額度達成率低於8成者,將納入部會績效考評項目,並由該部會首長針對所屬局處首長進行懲處。同時,為擴大促參案源,避免劃地自限,吳副院長指示工程會邀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擴大開放促參法施行細則所定義之公共建設範圍,期引進更多的民間創意及活力,共同提升公共建設之質與量。
依據工程會促參案件列管資料,94年度截至今天為止,已成功簽約案件72件,民間投資額度為270.2億元;議約及甄審中案件計34件,預估民間投資額度505.7億元;公告招商中案件共計11件,預估民間投資額度61.2億元;準備公告中案件共計38件,預估民間投資額度468.2億元。前置規劃中案件共計53件,預估民間投資額度275.7億元。總計各部會94年促參責任額度,預估民間投資額度達1173.2億元,其中教育部、衛生署責任額度皆已達成,而文建會、體委會則掛零,其他尚有部分部會達成率亦僅為個位數(詳見附表)。
有關民間參與運動設施議題,會中決議由體委會儘速篩選出政府興建成本、營運管理負擔較大以及自償率較高之運動設施,邀集地方政府全面清查並評估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落實全面性篩選優先輔導案例之推動處理方向,分別列出短期及中長期之輔導個案,以加速案件之推動,並由工程會與體委會規劃辦理商機座談。
有關「桃園縣多功能運動休閒園區」(桃園巨蛋)案,因中央原擬投資部分經費尚未確定,導致最優申請人疑慮,會中決議基於本案符合行政院大力推動促參之政策方向,由桃園縣政府循申請補助款之程序提報,並由體委會及經建會於1個月內完成審議作業,以落實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案件。
此外,由於「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計畫」目前主要遭遇課題包括民眾陳情、都市計畫審議及法律問題,在今天會中亦決議由交通部於8月中旬前完成「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之修正案發布,並要求臺北縣政府積極辦理公告招商之前置作業,以94年8月15日公告為努力之目標。(E)
附表1:各部會94年促參責任額度達成狀況表
附表2::地方政府促參簽約獎勵金(94年1~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