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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政府採購機制嘉惠創新產品

為配合政府鼓勵產業創新並參與政府採購,採購法已有配套機制,以利各機關採購創新產品,工程會近日已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說明措施,協助機關採購創新產品,並將持續加強宣導相關機制,追蹤創新採購成效。

工程會表示,對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創新商品採購,機關採購標的為創意、構想具有異質性者,可採最有利標決標;以專業服務或設計競賽方式辦理者,亦可採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準用最有利標決標,評選創新設計作品及具創意之廠商。
對於採購金額未達新臺幣100萬元但逾新臺幣10萬元之創新商品採購,機關可採限制性招標或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機關需要的新創業者或其產品辦理比價或議價。採購金額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機關可不經公告程序,逕洽新創業者採購。
此外,為鼓勵青年創業並參與政府採購,工程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設立青年創業專區,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關於新創團隊之產品資訊連結,以利機關透過網頁連結找到青年新創團隊之產品資訊,增加青年新創團隊產品之曝光度。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政府電子採購網是全國各機關公告採購案件之單一窗口,各機關辦理逾新臺幣10萬元採購案招標決標資訊均須登載於採購網,青年新創團隊可透過採購網查閱全國各機關採購之採購公告,進而投標參與政府採購,不管在法規面或系統面有任何疑問,都可洽工程會協助。(E)
 
 
 註:政府電子採購網青年創業專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carezone.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