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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請法人或團體辦理老人保護網路、居家服務、醫療照護等各項活動,是否適用採購法?如何辦理採購?

機關辦理老人保護網路等活動,如係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者,為採購法第2條所稱勞務之委任。採購金額屬未達公告金額者,如地方政府未另訂法規,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辦理;屬公告金額以上者,依採購法第18條至第22條規定辦理。

類別

勞務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