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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委託國立大專院校辦理研究案適不適用採購法?(預算為一百萬以上,該如何處理?)可以指定學校辦理嗎?

(一) 委託辦理研究屬勞務採購,其委託對象之選定適用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採購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擇適當之招標方式辦理。
(二) 前揭勞務採購如有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至十二款規定者,得經上級機關核准,採限制性招標。其中依第五款規定辦理者,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八九)工程企字第八九○○七八三六號函釋示之補充規定辦理。
(三)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如依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辦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類別

文化藝術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