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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款所稱「非營利產品或勞務」如何認定?

前揭條款所稱「非營利產品或勞務」,係指非營利產品或非營利勞務,並適用於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受刑人個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監獄工廠、慈善機構所提供者。至於「非營利產品或勞務」之認定,可參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對於免徵營業稅之貨物或勞務之規定辦理。

類別

勞務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