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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第27條第3項所稱「預算金額」與「預計金額」之意涵為何?又「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中「採購金額」欄位如何填寫?

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為預估需用金額。「預計金額」為該採購之預估決標金額。「採購金額」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之計算方式,於招標前認定之。

類別

勞務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