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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聘專人編撰(編輯撰寫各為不同人)報告或書刊,是否適用採購法?

機關遴聘專人擔任編輯或撰稿屬勞務採購,適用採購法之規定。機關為編撰該專刊,遴聘史學專家、學者或地方耆老等擔任主編或撰稿人,其屬公告金額以上者,如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採限制性招標外,原則應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辦理,或公開招標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其未達公告金額者,依採購法第二十三條相關規定辦理。

類別

文化藝術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