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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封後發現有廠商資格不符,為無效標,導致符合資格廠商未達三家,可否繼續進行開標?

按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指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依採購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
二、無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故只要有三家以上符合上揭規定之廠商投標,其開標後之審查結果,僅剩一或二家廠商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亦得續辦開標決標。如有廠商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決標原則,即應決標。

類別

文化藝術採購一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