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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廠商履約不良但未刊登公報..如何處置

  • 發表者:林雅芳
  • 發表時間:92-03-05 16:06:47

某得標商,於得標後以估價錯誤為由拒不簽約,機關依施行細則第五十八條重行招標,如該得標商再次針對同一購案投標者(期間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該機關是否可將其列為不合格廠商?
另有關重行招標之次數屬第二次?其廠商家數是否可不受三家之限制?如不受三家限制,是否規定合格廠商需有三家以上始辦理招標作業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