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參加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訓練班讀書及應考心得交流

  • 發表者:168
  • 發表時間:93-11-10 13:48:41

本人最近參加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訓練班(基礎班)並已考試完畢,相信有許多學員
同本人一樣,是在上課後,才真正第一次仔細及認真的把採購法及子法詳細看過一
遍,並在老師精闢的講解說明後,才知道瞭解採購法內涵及如何運用方式。
以下是本人此次讀書及應考心得,是後來才領悟出來,希望對尚未參加訓練者有所幫
助,也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一、上課時一定要聽老師講解,不要自己讀自己的;相關法條來龍去脈及引用一定要
聽講才容易瞭解。
二、採購法本法一定要詳讀,其他子法(含附錄工程會頒規定等)至少要讀過一遍有印
象,最好施行細則、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也詳讀。
三、不要一開始就苦讀背誦考古題及題庫,先瀏覽瞭解出題方式即可,等上過課及讀
過法條後再回來作題目,可事半功倍,也才能把法條融會貫通。(第一印象很重
要;不要把題庫裡錯誤部分當作第一印象,容易造成混淆)
四、考試有問答、單選及是非題,要特別注意”應”、”得”之分;最有利標、準用
最有利標、取最有利標精神之別;還有機關製作電子領標作業三部驟。(呵!考
前大猜題)
五、非採購法以外之民法、行政訴訟法….等,非考試範圍,有興趣再讀即可。
六、僅記考試是open book,所以不一定要背條文(當然有此功力不反對);如何針對
題目,迅速搜尋到相關答案判證,事前的準備工作,就看各人技術。以下提供本
人做法供參考(材料”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及螢光筆、鉛筆或原子筆):

1.子法條文有本法條號者,把該本法條號寫在該子法條文條號下;施行細則條文
有本法條號者,把該本法條號寫在該施行細則條文條號下;本法條文有被施行
細則或子法引用到者,把該施行細則或子法條號寫在該本法條文條號下。如此
可查到相關法條出處或去處。(+︵+ 此項實在有夠累,真希望工程會出書時就
已經幫大家做好印上去!)
2.把所有條文內有”應”字開頭句用綠色螢光筆畫上(不用整段落,太多反影響
搜尋);把”適用”及”準用””兩字用藍色螢光筆畫上;有採購子法名稱
者,用橘色螢光筆畫上;有非採購法之其他法規名稱(如公平交易法、公司
法…..),用粉紅色螢光筆畫上。
3.特定或須注意名詞畫圈起來。
4.彙編目錄依本法各章節畫分出來(如第一項至第五項子法是屬本法總則章,餘
此類推)
5.有章節之本法及子法(如本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購
契約要項……),將法規名稱、章則名稱、頁次、條次範圍,列成一張表縮小
貼在書封背面。

以上方法都是為增進搜查方式而設,至於書緣貼不貼標籤倒無所謂;如果能練就
一看題目,就知往那查,那就相去不遠了。總之要找到符合自己使用,能快速搜
尋的方式,對考試及以後實際承辦業務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