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上課的講義,給大家參考(總包價法經常會造成多付錢,,不建議採用)
範例:6,000萬之工程
服務費用
500萬以下
500萬-1,000萬
1,000萬-5,000萬
5,000萬-1億
500萬
500萬
4,000萬
1,000萬
費率上限%
10.5
10
8.9
7.6
服務費
52.5萬
50萬
356萬
76萬
預算金額
合計534.5萬
以百分率計算預算
534.5萬÷6,000萬=8.908%
以8.908%為預算服務費率,均超出後二個級距,與上限表規定不符,設以8%決標,未來變更設計增加1,000萬元,其服務費率應落於第四個級距,即7.6%,但以決標8%計算亦超出上限,
8%(己超出上限)計算1,000萬×0.08=80萬
500萬以下
500萬-1,000萬
1,000萬-5,000萬
5,000萬-1億
500萬
500萬
4,000萬
1,000萬
費率上限%
10.5
10
8.9
7.6
服務費
52.5萬
50萬
356萬
76萬
預算金額
合計534.5萬
以折數計算預算
10折(計算出之預算金額一樣是534.5萬,但均在上限表內)
設以9點5折決標
10.5×0.95=9.975
10×0.95=9.5
8.9×0.95=8.455
7.6×0.95=7.22
500萬×0.09975=49.875萬
500萬×0.095=47.5萬
4,000萬×0.08455=338.2萬
1,000萬×0.0722=72.2萬
逐項相加之算法
49.875+47.5+338.2+72.2=507.77萬
最簡單之算法
534.5萬×9點5折(0.95) =507.77萬
當以9.5折決標時,設變更設計增加1,000萬元,其為5,000萬至1億間之服務費用,
故應為7.6(上限)×0.95(原決標折數)=7.22
1,000萬×0.0722=72.2萬
而以8%(己超出上限)計算1,000萬×0.08=80萬 變更設計機關給付費用已超出上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