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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都是由某特定廠商辦理?

  • 發表者:指定廠商
  • 發表時間:97-03-19 22:57:34

請問:
為何本機關有關電腦及週邊用的器(耗)材之採購、維修,也不論金額是否超過十萬元,都是由某特定廠商辦理?算一算一年下來也有幾百萬的營業額,但不是品質差,就是單價高。
這與共同供應契約商有關嗎?機關可以指定有共同供應契約的廠商嗎?否則採購案都是由特定廠商承攬呢?而同一事由超過十萬元的,且在同一天核銷,是否有違採購法的化整為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