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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發表者:苦命廠商
  • 發表時間:102-08-03 14:38:53

承攬防水工程

履約期限:55日曆天

但在施工規範內註明:噪音施工,於非上班日施作。

廠商也配合業主於假日施作舊防水層打除

但因當時是雨季,有時假日施工時會碰到下西北雨。無法正常施工,用(晴雨表)向業主申請工期展延,業主也不全答應。致工程逾期44日,完工驗收後,業主發文要依101條十、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將廠商停權!請問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