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準用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必須將價格納入評比之目的

  • 發表者:Altis
  • 發表時間:112-11-30 17:46:05

法規應該是參照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

適用最有利標是因為原則不訂底價,評選第一名也不用議價直接得標,所以需要將價格納入評選,這我可以理解

但是準用最有利標跟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機關選擇不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用議價機制來取代價格納入評選(評審)有何不可

另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的評審規定不都機關自己決定就好,價格不納入評審為何一定要跟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