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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及負責人變更,統編、公司住址不變,標案覆約疑問

  • 發表者:後行者
  • 發表時間:112-06-13 14:57:45

請教各位先進:

若公司換名稱、負責人亦變更,而其他不變如統一編號、住址、電話等。
招標期間用原公司名稱,標到的案子,履約時可否用新名稱之公司承作?
乙方(廠商)發文給甲方(公務機關)述明原因即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