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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約之逾期日數計算

  • 發表者:金魚
  • 發表時間:113-04-22 19:28:03

勞務採購案 契約規定廠商應於3/31前提交成果報告
廠商於3/30提交
機關4/10回復廠商契約規定之成果報告尚有部分應提交項目未提交
廠商4/11收到該函文
廠商於4/30補交資料

想請問
廠商的逾期日數
應該從4/1起算 還是從接獲機關審核結果的次日(4/12)起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