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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契約規定雇主意外責任險(被保險人為廠商),廠商每一事故自負額為2500元,但廠商自付額為2000元,這樣驗收合格嗎?
廠商投保的自負額低於契約規定的自負額,比契約要求還要優,當然可以判定合格。自負額的概念是,如果理賠款要扣除自負額後才是保險公司給付額,保險公司賠5000-2000(自負額)等於保險公司給付3000元。假設賠5000-2500(自負額)等於保險公司給付2500元。自負額越低,保險公司給付越多,更有利,保險費就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