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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是否要註明ISO

  • 發表者:小承辦
  • 發表時間:112-05-30 19:16:05

請問各位先進,小弟年初招標一批睡袋,金額為公告金額以上,規格依照國際標準:舒適溫度/最低溫度/極限溫度,訂定低於舒適溫度N度為合格。

得標廠商驗收階段拿出的產品是不知名淘寶品牌,廠商產品標示為自己的標準:舒適高溫/舒適溫度/極限溫度,與國際標準不符,且性能私下訪查存在虛標不符所訂的規格要求。

要求廠商提供ISO 23537-1檢測報告,廠商辯稱招標規格沒有註明ISO 23537-1,拒絕提供,目前陷入僵局,是否得依採購法26條應從國際標準規定,要求廠商退換貨,貿然驗收怕恐有圖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