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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師
(資料提供:台北市林業技師公會)

林業01

◎林業技師的看家本領:

森林與林業在當前自然環境保育與減緩地球暖化方面扮演著一定程度之重要角色,故森林之保護與林業妥善經營為政府當前施政上重要一環,林業技師公會甫於本(100)5月2日正式初創成立,會員僅有8位,但每位技師均具有法定技師之資格外,都曾在國內林業機關服務40年以上之豐富專業技能,在林業經營中無論育林工作各階段技能、保林護林、治山防洪至木材利用、森林育樂事業之推展、森林與林地之調查皆有實務上之經驗,今後如接受政府機關之委託或授權辦理林業及林業工程之研究、分析、規劃、設計、育林、保護、經營、調查、評估、管理等業務,必能發揮各技師之專長,協助台灣林業之發展與改進,另如有民間林業公司、建設公司對於造林綠美化樹種之選擇與評估等向本會提出諮詢時,本會皆樂意為大眾答覆與服務。

林業02

◎林業技師所提供什麼技術服務(主要工作)

本公會因屬初創,目的事業主管尚未於“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條中加入林業方面應實施林業技師簽證之項目前,林業技師將接受公、私機關團體及個人之委託辦理林木之材積調查、造林之樹種選擇、林木疏伐、間伐之調查與評估、森林用地變更為其他用途之協助審核、森林育樂事業之規劃與改善等業務。

◎林業技師公會提供電子報讀者有關林業技師專業應用在生活上小常識

以林業專業技師之觀點對於目前公、私機關及團體於選擇植樹(如行道樹)對樹種選擇方面茲提以下4點供電子報讀者參考:

  1. 植樹非一定要重高大之樹苗(如5-8公尺者),其實種植幼苗(1公尺左右)由根系發達反而容易長高與長大。
  2. 同一段路樹應選同樣大小(高度與樹徑相同)之樹苗栽植,以求整齊劃一。
  3. 不論為行道樹或美化公園之樹種,避免選用樹枝、樹果容易脫落危及行人或遊客之樹種。
  4. 選用常綠樹比落葉樹優先為宜。

◎台北市林業技師公會通訊資料: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7號7樓之4、電話:02-23432253

電子郵件信箱:a0001108@msa.hinet.net

林業03

◎林業技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林業技師職能分析file(pdf檔)[資料來源:考選部]

◎林業技師簽證、應由林業技師辦理及以林業技師擔任職務相關法令

  1. 森林法

    第18條:公有林、私有林之技術職務;造林業及伐木業技師
    第38之6條第1項:樹木保護與管理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者,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林業、園藝及相關專業技師或聘有上列專業技師之技術顧問機關規劃、設計 及監造。但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關及公法人自行興辦者,得由該機 關、機構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者為之。

  2. 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2條(投標人)
  3. 專業營造業之資本額及其專任工程人員資歷人數標準表(庭園、景觀工程專任工程人員)
  4. 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第6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實地勘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