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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型:□土木(□橋梁  □水利  □道路運輸  □大地  □其他            )

■建築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階段:

■規劃設計        □施工        □維護管理

項目

說明

案例概況

「新莊中港派出所、圖書館及托兒所」重建工程計畫內容包括委託設計工作、委託監造工作、結構工程、水電工程及裝修工程計5件採購案,其中裝修工程契約金額為4,188萬元,承攬廠商開工後發現諸多設計書圖不符及工項漏列情形,經監造單位檢討結果須新增工項28項,增帳金額計1,225萬餘元,將近原契約金額之30%,且委託設計契約漏未訂明廠商設計錯誤應負之責任,致無法據以向設計廠商求償。

失敗原因

一、設計廠商所製作之預算書圖不符且漏編諸多工項。

二、機關未確實審查預算書圖,致未能發現設計疏失。

處理情形

據監察院104年5月11日糾正案文(104內正7),機關處理情形摘述如下:

一、 機關承辦課長及承辦人員各申誡1次。

二、 委託設計契約未訂明廠商設計錯誤致機關遭受損害之賠償責任,致無法據以向設計廠商求償。

*相關照片或圖說

 

提報單位:本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