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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科技師
資料提供:中華民國土木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土木01

土木技師的看家本領

土木工程即為民生工程,因此土木技師係為一切與民生相關工程之專業人士。服務內容包含建築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諮詢、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詳細評估、耐震補強設計、鄰房現況鑑定、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施工諮詢、土木工程及建築結構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結構計算、結構安全鑑定以及專業工程仲裁等工作。
從921震災以來,民眾對土木技師的認定,就是安全守護神,不論是建築、橋梁、道路、鐵路、碼頭、堤壩、邊坡穩定、土石流防治、治山防洪…等與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相關問題,只要經由土木技師專業評估執行,就是最佳安全保證。
此外天災地變時之勘災救災亦是土木技師的看家本領之一,土木技師設有災害防救總隊,首創全國專業技師團隊配合政府緊急動員勘災,以提供最快速的專業建議與支援,有效預防災害發生及減少二次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土木02

土木技師提供什麼技術服務(主要工作)

土木03 土木技師所提供之技術服務包羅萬象也涵蓋最廣,舉凡混凝土、鋼架、隧道、涵渠、橋樑、道路、鐵路、碼頭、堤壩、港灣、機場、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礎、建築物結構、土地開發、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監造、養護、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皆屬土木技師的學術專長。
房屋損害,安全鑑定,土木技師為你保障權益。
  1. 買屋蓋屋,結構安全,土木技師為你嚴格把關。
  2. 海砂房屋,輻射房屋,土木技師為你試驗確認。
  3. 房屋健檢,漏水紛爭,土木技師為你釐清責任。
  4. 舊屋翻新,隔震減震,土木技師為你設計分析。
  5. 居家安全,斷層判定,土木技師為你趨吉避凶。
  6. 裂縫傾斜,淘空沉陷,土木技師為你補強扶正。
  7. 山坡社區,水土保持,土木技師為你規劃設計。
  8. 營建管理,工程品質,土木技師為你監造管理。
  9. 道路橋梁 , 安全檢測,土木技師為你暢行無阻。

土木技師簽證、應由土木技師辦理及以土木技師擔任職務相關法令(工程會整理)

  1.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2.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建築法(結構部分)
  3. 土石採取法第 10 條、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第 5 條
  4. 水土保持法第 6 條、第 6 條之 1、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10、13、21、32 條
  5. 公路法第 33 條之 1(交通部函訂定:公路工程設計、監造之指定規模及相關 專業技師簽證科別)
  6. 大眾捷運法第13-1條
  7. 水利法第 83-12條(出流管制計畫書、出流管制規劃書簽證)
  8. 自來水法第56條(自來水事業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鑑定)、第57條(自來水事業聘僱總工程師、工程師)
  9. 下水道法第 17 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10. 地質法第 10 條、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第 5 條
  11. 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第 2 條
  12. 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6 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簽證表、完竣證明書)
  13.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第 10 條
  14. 電業竣工查驗作業要點-風機塔架結構設計報告、詳細圖說及計算文件;基礎結構設計報告、詳細圖說及計算文件
  15. 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 11 條
  16. 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 3、6 條
  17.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18. 再生水開發案取水構造物與水處理設施及供水設施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3條(再生水開發案之取水構造物工程、再生水開發案之水處理設施工程[土木、水利構造物]、再生水開發案之供水設施工程)
  19. 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 3、9 條
  20. 土石採取場負責人及土石採取場技術主管資格及任免辦法第 2、3 條
  21.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 18 條
  22. 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第 6 條(建築物結構)
  23. 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 17-1、30 條(建築物結構)
  24. 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管理辦法第 5 條(建築物結構)
  25.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515-115-2(結構安全鑑定)
  26. 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6 條(建築物結構)
  27. 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區段徵收業務辦法第 4 條(土木工程專業 人員)
  28.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18(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不動產資產信託經營與管理人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9.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第30條(重劃區公共設施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師簽證)
  30.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17 條(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31. 營造業法主任技師;負責辦理工作:第35條)
  32.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資格規定:第2條、第3條)
  33.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 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委員)
  34.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第2條(海岸防護措施及設施簽證)
  35.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
  36.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7-1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或完成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之證明文件、結構安全證明書)、第11條(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及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工程完竣證明書)
  37.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1條(出流管制設施施工期間監造,依核定出流管制計畫書內容監造及檢測施工品質)
  38. 河川管理辦法第 46-1 條(設計書圖及相關分析資料簽證)
  39.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8條、第9條(整體結構補強設計之證明文件、排除弱層破壞補強設計之證明文件,及其簽證之補強設計圖)

土木技師公會通訊資料:連結技師公會查詢網頁

土木工程科技師職能分析(資料來源:考選部)word/pdf

  • 業務範圍及核心能力:從事混凝土、鋼架、隧道、涵渠、橋樑、道路、鐵路、碼頭、堤岸、港灣、機場、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礎、建築物結構、土地開發、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監造、養護、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但建築物結構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業務限於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下。

美國職業介紹-Civil Engineer
資料來源:O*NET OnLine (created for 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Employment & Training Administration,by the National Center for O*NET Development)